光学设计中首先应考虑的重要问题是研究在反射、折射、漫射三者之中采用那一种最适用,或者是采用三者的联合装置。
以镜面反射材料制成的反射系统要比折射系统优越,因为使用一个简单的光学系统就能控制更多的光通量。特别对于要求将光聚成光束的灯具(如探照灯)是很有用处的。除了某些要求对眩光特别严格限制的场合外,一般来说室内用灯不用镜面反射装置。
如需从一个光源中得到几个光束时,可采用棱镜或透镜折射系统,例如灯塔。路灯需要多光束而又要求灯具保持紧凑,也可采用这类装置。多棱折射板(即棱镜式控光器)也可装在一般室内用的荧光灯灯具上,它对眩光控制不如反射器严格,但可获得较高的光输出比,外观也比较好看。
在无需严格控制光线的地方,可采用透光的乳白漫射罩。这种使用漫射器的灯在任何方向上的光强大致等于投影而积与漫射器亮度的乘积,所以对某种程度的控光,可通过改变漫射器形状来达到,即使需要最大光强的方向上具有最大的投影面积。
最后一种控光的方法就是遮光。这可采用无光泽的白色反射面来达到遮光的目的,它可将光线反射到某些方向上,也可挡住另一些方向的光。采用此法不能获得狭窄的光束,但眩光控制可能较好。如要求严格控制眩光,也可采用黑色表面遮光,但是这样会使灯具的效率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