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光源4(Sa)是色温测定中最常用的标准,也是在光谱功率分布测定中作校准的光源。这是一种充气的钨丝灯,最初规定的色温为2848K(按照1927年国际实用温标),并假定为完全辐射体在2848K下的光谱功率分布。由于普朗克定律中常数C2的改变,已于1948年将该色温改为2854K,一直沿用至最近。后来根据1968年国际实用温标,C值又有变化,而且金(凝固)点也有微小的变动。
如果将灯重新标定在2858.7K,它的光谱功率分布则将因以前标定在2854K(更精确的数值为2853.95K)时一样,如T/C2为常数,则以普朗克式计算出的光谱也相同。为了求得相同的光谱,当C2分别从1.435(T27) 变为1.438(Tt8),再变为1.4388(T68),则T也必需分别从2848K变为2854 K,再变为2855.5K。这些数值均可从式4.1的第一项中算出。如将灯按新温度标准重新标定,则每一次改变均会给光谱功率分布带来微小的差别,但更接近于原来的Sa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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